用户注册协议

广州思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· 2026年9月发布

一、总则

1.1 本协议是用户(以下简称“您”)与广州思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之间关于注册、使用本公司旗下网络表演、音乐服务及相关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网站、客户端、移动应用等)的法律协议。

1.2 您在进行注册前,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。您点击“同意”或完成注册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。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公司不时更新的隐私政策、社区规范、版权规则等,上述内容一经发布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
1.3 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运营需要有权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通过网站公告、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。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,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;继续使用的,视为接受修改。

二、账号注册与管理

2.1 您在使用部分服务前需要注册账号。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个人信息(包括手机号码等),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实名认证。如信息发生变更,应及时更新。

2.2 您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密码,不得将账号出借、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。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账号被盗、数据丢失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

2.3 如您为未成年人,根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第三十一条,您需要征得监护人同意并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;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进行网络直播表演。本公司有权对未成年人账号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(如使用时长限制、打赏限额等)。

依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: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、即时通讯等服务的,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。

三、用户行为规范

3.1 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络表演及音乐服务时,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以下内容:

  •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  • 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  •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•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  •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  •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  •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  •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3.2 在网络表演活动中,您不得:

  • 进行低俗、色情、暴力、血腥、惊悚等影响身心健康的表演;
  • 引诱未成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或参与危险活动;
  • 对他人实施网络欺凌、人身攻击、恶意诋毁;
  •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音乐、影视、游戏画面等;
  • 使用外挂、刷量、伪造人气等不正当竞争手段。

3.3 您上传、发布、传播的音乐作品应当拥有合法授权或为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商标权等合法权益。如涉及翻唱,应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。

依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及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,网络文化产品不得含有上述禁止内容。

四、内容审核与知识产权

4.1 本公司按照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建立内容审核制度,对所有用户发布的网络表演及音乐内容进行“先审后发”。审核人员不少于2人,审核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。对于不通过审核的内容,将不予发布。

4.2 您在本公司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表演视频、音乐作品、图文等),您保留其知识产权。但您授予本公司全球范围内、免费的、非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,以便本公司在本平台及关联平台展示、推广您的作品。

4.3 如您发现他人发布的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可按照《版权投诉指引》向本公司提交书面投诉。本公司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及时处理。

五、未成年人保护

5.1 本公司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,依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采取以下措施:

  • 在首页、弹窗、热搜等醒目位置不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;
  • 不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;
  • 建立网络欺凌预警预防、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,提供未成年人屏蔽、限制评论等防护选项;
  • 对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无害。

5.2 未成年人用户应当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本服务。对于监护人提出合理要求的,本公司将配合限制或关闭未成年人账号的相关功能。

六、个人信息保护

6.1 本公司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及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收集、使用您的个人信息。具体收集范围、使用方式详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
6.2 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出售或非法提供您的个人信息,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情形除外。

6.3 您有权查询、更正、删除您的个人信息,也可以撤回同意。如有疑问,可联系客服。

七、服务变更与中断

7.1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服务内容、功能、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前将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您。

7.2 如您违反本协议约定,本公司有权采取警告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服务、永久封禁账号等措施,并有权向有关机关报告您的违法行为。

7.3 对于因系统维护、升级、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,本公司将尽快恢复,但对此不承担责任。

八、免责条款

8.1 您通过本公司服务发布的内容仅代表您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公司立场。您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
8.2 对于第三方通过服务向您提供的链接、广告、信息,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、安全性,您需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。

8.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本公司不对因使用服务导致的间接损失(如利润损失、数据丢失等)承担责任。

九、违约责任

9.1 如您违反本协议,您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。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您应予以赔偿。

9.2 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八条,如您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,本公司将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对您进行处罚,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提供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(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);情节严重的,您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证,甚至承担刑事责任。

9.3 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违规行为,依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第五十五条,您可能面临10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,并可能被暂停业务、吊销营业执照。

十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10.1 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10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住所地(广州市天河区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十一、附则

11.1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本公司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11.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,其余条款仍应具有完全效力。

11.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,可联系本公司客服:电话 18127818609,邮箱: miao.xiao@qlchat.com。